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规模应用。充分利用工业厂房、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、外立面或其他适宜部位,按照“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。对政府(含国有企业)投融资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,将BIPV要求纳入规划条件。结合城市更新推进光伏产品在既有建筑上应用,机关办公建筑在进行改扩建时,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。有条件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到2025年底,各县级市(区)均应建成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来源:国际能源
作者:


中国电力网于1999年正式上线运行,是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主办的全国性电力行业门户网站。
服务热线:400-007-1585
评论